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商学院2024-2025学年 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时间:2024-11-13
 

为全面落实以生为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兴趣和特长,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根据教务处工作安排,结合商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

  长:张沈青 

副组长:陈诚 刘雯雯

  员:季侃、袁博、吴清燕、柳国海、周美丽、王丹阳、谢雯、周建聪


二、工作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以学生为中心,因材施教,鼓励个性发展原则;

(三)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原则;

(四)确保本科人才培养素质质量原则。


三、转专业学生范围

本次转专业工作对象为2024级本科在校生。考虑到各专业学业繁重及部分专业培养方案的调整对接问题,原则上不接收其他年级学生转入商学院各专业。 

(一)学生一般应按照学校录取专业完成学业,有下列特殊情况,可申请转专业。

1.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

2.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的),经学校卫生保健服务中心检查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拟转入专业学习的;

3.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

4.学生确有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5.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入我院

1.艺术、文科、体育科类跨类转入;

2.属于公费师范生、联合培养学生、定向生、委培生、专升本及项目式培养等特殊类别的;

3.未修高等数学学生;

4.受过纪律处分还未解除的;

5.第二次提出转专业申请的;

6.应作留降级或退学处理的;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

7.存在欠缴学费情况的;拖欠各类费用的;

8.在转专业前有挂科记录的;

9.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要求的;

10.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

 

四、转专业名额及要求

1、转专业计划名额综合考虑国家人才培养和学校专业培养的计划性,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各专业内部讨论,学院决定各专业准许申请转入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本年级人数的10%。具体名额为:

1)物流管理专业:不超过5人;(24物流管理51人)

(2)财务管理专业:不超过5人;(24财务管理51人)

(3)电子商务专业:不超过5人;(24电子商务51人)

(4)市场营销专业:不超过6人;(24市场营销58人)

此外,转入商学院各专业的学生需符合《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学院对从本学院内转出的人数没有限制。

2、转专业申请时间:20241125-1127日,逾期不再接收申请。

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填写《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商学院申请转出的学生由归口教学秘书收集交院长签字;申请转入商学院的其他学院学生统一将申请表(在右上角空白处用铅笔填写本人手机号)、高考成绩单交给学生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于1127日前统一将材料提交给商学院办公室(9406

4、预计于第14周(122-126日),学院各专业对符合条件申请转入商学院的学生进行考核。

5、预计于第15周(1213日)前结束转专业工作,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转专业名单并公示。

 

五、转入规则

(一)凡转入申请人数小于转专业计划人数的,免于转专业考试,由学校教务处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凡申请转专业人数大于转专业计划人数的,须经转专业考试,按照转专业考试成绩排名顺序确定转专业名单。

(三)转专业学生一般应转入同年级,经本人申请、学院考核,可转入低一年级。凡转入低一年级的学生应按转入的专业和年级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四)在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学生必须继续在原专业学习,参加原所在专业的期末考核。

(五)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学生在原专业已修读课程参照《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校内外学习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管理办法》执行。

(六)被批准转专业并已办理手续的,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六、工作安排

学生申请转专业一学年办理一次,由学校统一安排,工作程序如下:

(一)方案公布:学院提交接收其他专业学生转入方案,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在网站进行公示。

(二)学生申请: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向所在的学院提出申请。

(三)审查考核: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学院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全面审查、考核。考核根据需要采取面试、笔试等适当方式。

(四)名单公示:学院审核结束后将接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告知学生。学生接到通知后于第二学期开学持申请表到转入学院报到。


七、为保证转专业过程的公平公正,学院设有投诉电话,其他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解释。


          投诉电话:13876915786(商学院纪委)

                                    邮箱:rhdhsxy@hntou.edu.cn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商学院 

                                20241113日 

相关附件: